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完善全省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71号)文件精神及要求,在现有监测范围基础上,进一步扩面调整企业监测点数量(附件),2024年我市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共73家,****点击查看中心负责做好相关催报、收集和统计分析工作。根据粤府〔2020〕12号及茂人社〔2021〕38号文件规定:对承担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的企业工作人员,按每月不高于200元给予补贴。我市2024年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企业共73家,按照就业失业动态监测200元/月/人的补贴标准执行,共补贴161200.00元(壹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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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