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组搬到集中办案点劳务费合同公告

中共嘉禾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组搬到集中办案点劳务费合同公告

发布于 2024-10-24
****点击查看纪检组搬到集中办案点劳务费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4
采购合同编号:****点击查看
采购人(全称):****点击查看(甲方)
供应商(全称):**县佳净农村能源清洁(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纪检组搬到集中办案点劳务费
(2)项目内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2 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65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参数/技术说明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C****点击查看0000-其他服务 **县佳净农村能源清洁 搬运劳务费 3 6,5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8月16日,履行期限:5天。
地点:县纪委
方式:
4.付款
1、 转账;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8-16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08-16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高勇 法定代表人:张四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点击查看241 电 话:131****点击查看5742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有限公司
帐 号:821****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31292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劳务派遣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劳务派遣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嘉禾****务部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3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湖南, 中标 3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1 次, 中标金额 2.4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