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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浔政函〔2024〕304号)批复,现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资金来源:自治区下达给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总额1685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 1585万元,少数民族发展任务 100万元。
资金下达文号:《****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4〕2号)
一、调整后的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一)原安排基础设施项目资金35万元,主要用于村屯道路项目,该项无调整。
(二)原安排产业发展资金1035万元,现调整为866.15万元,主要用于产业“以奖代补”项目和产业发展项目。
(三)原安排其他项目615万元,现调整为783.85万元,其中:
1.原安排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220万元,现调整为388.85万元,用于脱贫人口、监测户转移就业,巩固脱贫成效。
2.原安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65万元,该项无调整。
3.原安排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330万元,该项无调整。
二、调整后的资**排项目计划
****点击查看统战部(民宗局)实施的村屯道路项目35万元(详见附件2)。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实施的产业发展项目866.15万元(详见附件2)。乡村建设公益性岗位388.85万元、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交通补助330万元(详见附件4);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65万元(详见附件3)。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市**北路23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775-****点击查看112,****点击查看@126.com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附件:1.**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分配表(调整后)
2.**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实施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3.**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计划表
4.**市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雨露计划和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补助项目计划表(调整后)
****点击查看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