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72号)的有关规定,经对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请领取病残津贴初步审核,现在做出正式审核决定前,对5名通过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共5个工作日,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5年8月22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崇****点击查看管理中心申报受理科(办公地址:****点击查看中心三楼,直接送的以送**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200)。举报电话:0771-****点击查看012。
序号 | 用人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劳动能力鉴**论 | 初审结论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曾罗政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符合 |
2 | **区灵活就业人员 | 黄江波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符合 |
3 | **区灵活就业人员 | 徐立军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符合 |
4 | 个人自交 | 潘文辉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符合 |
5 |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人员 | 叶建新 | 男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符合 |
崇****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