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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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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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5年09月09日 11:28

川市监函〔2025〕373号

****点击查看监管局、****点击查看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点击查看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实际需要,现将2025年度全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人员除外)。****点击查看保障厅委托组建经济系列(专****点击查看委员会和实行自主评审的单位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省知识产权****点击查看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知识产权****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高评办”)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束后,高评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驻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高评委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代为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需以个人身份参保6个月以上、有个人纳税申报记录,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申报条件

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职业,可采用评聘分离方式。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点击查看促进中心 ****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知促发〔2023〕4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点击查看监管局官网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方式

****点击查看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点击查看.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四、申报程序

按照有关规定,职称申报评审采取网上申报、逐级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用户注册

职称申报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点击查看管理局、市(州)人社局、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在川单位、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点击查看管理局注册,****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审核;非公有制企业(组织)、注册地和纳税地均在省内的省外国有企业注册,报登记住所地所在区****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审核。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在规定的时间注册并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省知识产权****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同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照《2025年度**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附件1)执行。

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以法人方式登陆**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网上填报信息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表现、业绩水**实际贡献等进行考评,并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在系统内填写单位推荐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等扫描件,按程序逐级递交,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四)部门审核

职称申报材料应按职称评审(人事)管理权限逐级复审、逐级上报。市(州)、区(县)市场监****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及时登录**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复审,进行逐级审核并签署意见。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审核合格后按程序提交至高评委受理(如有委托评审人员,须按程序上传委托评审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

(五)高评办复核

高评办将安排专人登陆**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复审通过后,**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各审核通过人员通过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按照纸质材料报送要求,****点击查看市场监管局。高评办将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纸质评审材料,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评审程序

(一)现场答辩。2025年,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评委组织的答辩。预计11月下旬组织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二)高评委评审。高评委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过程中,遵循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坚持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将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审****点击查看机关纪委派员全程监督。

(****点击查看保障厅确认。评审结果将在****点击查看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通过的人员,****点击查看保障厅确认。审核通过后,****点击查看保障厅统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

(四)办理相关手续。各主管单位在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点击查看监管局领回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点击查看监管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申报人可自行登录“**人社”APP下载打印。评审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资料一律销毁,不再退回。

六、注意事项

****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只从事管理岗位或工勤技能工作的,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对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管理、工勤人员,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进行审核并确保真实,出具同意申报的函并加盖鲜章,可以参加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相应专业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人员任职起算时间为满足条件年限的1月1日及之前取得职称,即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专业工作满5年,在2021年1月1日及之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6日。

(三)报送的纸质材料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逾期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点击查看保障部门、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职称工作负责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推荐、审查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对有明显虚假内容而所在单位未认真审查纠正的,将通报批评所在单位和审查人员。

(五)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点击查看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七)为方便后期工作联系,****点击查看监管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经办人员加入“2025年度知识产权职称申报群(QQ群号:****点击查看88548)”。

七、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2025年9月8日18:00至10月1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二)部门初次审核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18: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6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部门审核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18:00。

(五)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月31日,各单位务必按规定时间指定专人进行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纸质材料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六)材料报送地点:成****点击查看酒店(**市**区玉双路7号)。

联系人:云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查看752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点击查看6484、185****点击查看8002(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1.2025年度**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2.2025年度**省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封面

3.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申报材料目录

4.高级知识产权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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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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