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对168家市属用人单位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开展了等级评价,经用人单位自主申报或日常监管发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初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市人社局审核,按A、B、C三个等级形成了拟评价结果(见附件)。现将拟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科(0738-****点击查看561)反映。
附件:2024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
信等级拟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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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市本级用人单位劳动保障
守法诚信等级拟评价结果
一、劳动保障诚信单位(A级)
1.湖****点击查看公司
2.****点击查看公司
3.****点击查看医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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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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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B级)
不符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A级)标准,且也不属于劳动保障失信单位(C级)的,评定为劳动保障诚信合格单位(B级)。
三、劳动保障失信单位(C级)
1.**福中****点击查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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