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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投保人为****点击查看。被保险人员情况如下:
集团劳务派遣人员约7人,被保险人为工作人员,从事资产、工程、财务等工作;
**海穗****点击查看公司劳务派遣人员450人,被保险人为物业人员,从事物业小区秩序维护及保洁等工作;
华新公司劳务派遣人员21人,被保险人为物业人员,从事办公楼会务及保洁等工作;
****点击查看**公司劳务派遣人员约40人,被保险人为绿化工作人员,从事户外绿化修剪、绿化移植养护工作。
以上共计518人,具体人数以签订合同之日的实际人数为准。
说明:
具体年龄段划分人数以签订合同之日的实际人数为准
二、采购方案
1、意外伤害身故保障
职工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额100万。
2、意外伤害伤残保障
职工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按参保人死亡保额的一定比例赔付伤残保险金赔付,具体赔付标准为:十级1%,九级4%,八级10%,七级15%,六级25%,五级45%,四级55%,三级65%,二级80%,一级100%。
3、意外伤害医疗
职工因意外伤害,****点击查看医疗机构****点击查看医院就诊,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承保公司在扣除0元免赔额后,按90%给付,全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4、意外伤害住院误工
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治疗的,每人每日津贴给付标准不低于100元,单次最高给付补贴上限90日,全年累计补偿天数最高180日,免赔天数为3天。
5、保险责任范围
(一)参保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参保人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参保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参保人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
(五)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
(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点击查看医院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七)参保人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辉、范玉、周培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镇南路428****点击查看中心1号楼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6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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