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企业重点项目代理服务
供应商业绩要求: 近三年**省专精特新项目代理申报成功案例不少于30个,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代理成功案例不少于3个。
变更为: 近三年专精特新系列项目代理申报成功案例不少于10个,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代理成功案例不少于1个。
供应商其他要求: 1.各项目申报代理材料需备案采购单位;2.项目申报代理材料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5. 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关键页即可,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变更为: 1.各项目申报代理材料需备案采购单位;2.项目申报代理材料完整、真实、不得弄虚作假;3.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4.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5. 业绩证明文件仅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文件中能体现关键页即可,须提供合同封面页、合同签字页、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发票复印件、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没有发票续提供网站公示截图,信息不全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