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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2027年度生产车间设备及现场环境保洁(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5年02月27日—— 2025年03月03日)
项 目 名 称 | **卷烟厂2025-2027年度生产车间设备及现场环境保洁(第二次) | ||||
招标公告编号 | ****点击查看 | ||||
招 标 人 |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8510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023-****点击查看4276 | |||
**卷烟厂2025-2027年度生产车间设备及现场环境保洁(第二次)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点击查看**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新协卓****点击查看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点击查看 | 中标金额(不含税) | 评审价格:****点击查看3166.67元,具体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的不含税单价报价为准。 | ||
最高限价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点击查看****点击查看3601506 | ||||
投诉受理部门 | ****点击查看企业管理科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9591 | ||
招标人: ****点击查看 2025年02月27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2025年02月27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市招标投标条例》、《**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修订)》(渝公管发〔2021〕5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执行。
2、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未加盖公章及难以查证的,不予受理。
3、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