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和《****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相关规定,现****点击查看小学****点击查看委员会2024****点击查看委员会中初级职称评审(认定)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2),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止。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的职称有异议,****点击查看教育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同时,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点击查看组织人事股
邮政编码:528300 联系人:江老师、何老师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0226、****点击查看0215
联系地址:**区大良德民路 6号区行政大楼东5楼
监督单位:**市****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5832
附件:1.**区2024****点击查看小学教师中初级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公示名单
2.**区2024****点击查看小学教师中初级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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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