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就业驿站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54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就业驿站”建设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区、**市和**县人社局推荐,经****点击查看小组评审,现将**区、**市和**县2025年评审通过就业驿站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对公示内容提出书面异议。异议材料应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和联系方式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对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对匿名或无具体事实依据的异议,以及涉及自身利益的不正当要求,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6日至9月2日
电话:0766-****点击查看853
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附件: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