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龙垃圾清运及室外保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苏州金龙垃圾清运及室外保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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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79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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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垃圾清运及室外保洁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以下简称“**金龙”)拟就垃圾清运及室外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意向供应商进行征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各厂区生产现场及厂区道路保洁以及垃圾清运服务

2、项目地点:

场地A:**金龙 园区厂 ****点击查看园区苏虹东路288号。

场地B:**金龙 唯新厂 ****点击查看园区唯新路89号。

场地C:**金龙 唯亭厂 ****点击查看园区金陵西路889号。

3、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A:垃圾清运单位+B:室外保洁单位),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1、单位营业执照,公司成立5年以上,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上(A+B);

1.1 A单位经营范围含:垃圾收集、运输服务或道路货物运输;

1.2 B单位经营范围含:保洁;

2、信用中国报告(www.****点击查看.cn)(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意向征集截止日期前十日内)(A+B);

3、中国政府采购(****点击查看)网无失信、违法违纪违规的查询记录(查询日期须在意向征集截止日期前十日内)(A+B);

4、承接垃圾清运服务投标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A);

5、垃圾末端处置合规性证明:

5.1 投标单位(A)自行处置垃圾,须提供本单位:
(1)环评批复文件;
(2)排污许可证;

(3)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处置单位备案的截图。
5.2 如投标单位(A)委托第三方末端处置单位处理垃圾,须提供:
(1)投标单位(A)与第三方末端处置单位的环评批复文件;
(2)投标单位(A)与第三方末端处置单位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单位(A)与第三方末端处置单位,分别在“**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处置单位备案的截图;
(4)投标单位(A)与第三方末端处置单位在有效期内的委托处理**协议。

6、承接垃圾清运的运输车辆排放不得低于国五排放要求(A);提供承诺函(见模板);

四、意向征集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式登录“****点击查看集团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n)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报名并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30(**时间)前,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申请将被拒绝。

(2)提交方式:登录“****点击查看集团采购数字化平台”-“商机库”板块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需为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

(3)逾期提交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方法

(1)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告规定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通过资格预审并参与后续投标。

(2)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点击查看小组负责,严格按照本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条件、标准和要求进行审查。

(3****点击查看小组对所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均采用同一评审程序、统一评审标准。

(4)未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或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申请文件,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5)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具备本项目投标资格。

(6)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本次资格预审失败,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招标。

七、 关于投标前置条件的特别提醒

为确保投标流程顺利进行,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平台注册: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需提前登录“****点击查看集团采购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ygcg.****点击查看.cn)完成供应商注册,确保账户状态正常。

2、 CA证书办理: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须使用数字安全证书(CA证书)进行投标文件加密、签章及解密。请投标人务必提前完成CA证书的申请及办理,并将其与平台注册账号成功绑定,以免影响后续投标工作。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CA证书办理也可在资格预审通过之后办理。

3、风险提示: 注册及CA办理均需一定的审核周期,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操作。因未及时办理CA证书或绑定失败而导致无法正常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意向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下午17:30。

联系人:周会芹

联系电话:0512-****点击查看5325

若有合规方面问题反应,****点击查看集团合规投诉渠道:联系电话:0592-****点击查看302 联系邮箱:ygjd@xmkim.****点击查看.cn

****点击查看

2026 年 10 月 9 日

承诺函

我司承接垃圾清运的运输车辆排放满足国五排放要求。

报名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报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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