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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驾驶员)
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点击查看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驾驶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在编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2.持有C1证(含)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且近3年内无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交通事故,熟悉交通法规,熟悉**基本道路情况,能参与夜班轮值;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至2007年9月期间出生);
4.因应急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长期在**居住,退伍军人、有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5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6.领取过车改补偿金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9月24日08:00至2025年9月30日18:00。
报名联系人:黄先生、曾女士,联系电话:****点击查看325、****点击查看329。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2.请报考者据实填写《****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打包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QQ.com。(文件名如:张三应聘材料)。
3.报名材料请提供:《****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属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即日在****点击查看官方网站(yjj.****点击查看.cn)、**人才网(www.****点击查看.cn)等同时发布。
四、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进入面试。
(一)应聘资格初审: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通知本人。
(二)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程序,按照面试分数择高录取。面试时请携带《****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资格证书原件复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从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点击查看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点击查看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点击查看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点击查看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点击查看网站(网址:http://yjj.****点击查看.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但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点击查看决定是否递补。
八、其它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市直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点击查看机关纪委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点击查看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1.《****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5年9月)》
2.《****点击查看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