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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验收项目评估单位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科学有效推进我市工伤预防工作,确保我市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开展取得实效,按照****点击查看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资人社发〔2020〕17号)要求,拟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我市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报告。按照《****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评估实施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
**市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验收评价服务采购项目(三)评估对象:**百庆****点击查看公司按照工伤预防宣传计划、**大地****点击查看公司按照工伤预防培训计划,实施2023—2024年度工伤预防项目情况。
(四)评估范围及内容:项目评估包含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结案评价、项目成效评价等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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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过程评价:包含培训过程评价、宣传过程评价、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的规范性评价等三方面。2.项目结案评价:包含项目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工;项目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评价;培训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隐患数量、调研报告质量、培训规划、课件针对性、师资专业度);宣传项目实施的综合性评价(覆盖渠道、曝光数量、内容的针对性、群众的参与度)。
3.项目成效评估:培训学员的现场满意度;学员考试综合成绩;隐患整改完成率;线上宣传曝光数量、渠道完成率;线下群众的参与人数;企业的综合满意度;工伤事故同比发生率的下降幅度;工伤事故严重程度同比的下降幅度等方面。
(五)时间安排:自评价服务采购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2周内完成。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比选申请人还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强制性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以下资料在****点击查看养老与工伤保险科(**市**区狮子山街道幸福大道三段10****点击查看中心A604—04)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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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介绍信和领取人身份证(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2.企业营业执照(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一式两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8:00(**时间)
2.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送达比选申请文件。
3.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市幸福大道10****点击查看中心A604—04)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杨 洋
电话:028—****点击查看0806
****点击查看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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