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对经**市**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的2024年度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下载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2),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5年8月20日前送至**市**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科或**市**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点击查看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市**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点击查看038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市**区**路136号信业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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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