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5-05-22 16:27
项目编号:XZP202****点击查看600088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56.063855万元,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包含:土建、安装等工程。 |
范围 | 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5-05-22 09:00 至 2025-05-29 17:00 |
获取方式 | 现场报名或网上发送邮箱获取;获取时间:2025 年5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29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点击查看(**市城南新科路118****点击查看集团厂区内东侧二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5-06-03 09:30 |
递交方式 |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5-06-03 09:30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城南新区新科路118****点击查看集团厂区内东侧一楼西开标室) |
其他
一、招标条件
****点击查看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内容:经济开发区部分人才公寓改造施工;包含:土建、安装等工程。
预算价:****点击查看638.55元
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638.55元
工期:80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考核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5-22 09:00到2025-5-29 17: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发送邮箱获取;获取时间:2025 年5月 22日至 2025年 5月 29日,每天上午 9:00-11:00,下午 2: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点击查看(**市城南新科路118****点击查看集团厂区内东侧二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6-3 09:3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6-3 09:30
开标地点:****点击查看(**城南新区新科路118****点击查看集团厂区内东侧一楼西开标室)
七、其他
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自拟);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 B 类安全考核证书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投标报名项目经理缴纳的 2025 年 2月-2025年4月任意一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将上述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后汇总在一个PDF文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邮箱标题须注明单位名称、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资格审查资料通过后,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会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转账方式或采用现场报名。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4****点击查看67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地址:**市城南经济新区新科路118号
联系人:叶豪
电话:183****点击查看0357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