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及评定标准,我局对我市道路客运驾驶员2024年从业评价等级进行了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若企业或个人对被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公示期结束前向所****点击查看管理局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辖区管理局汇总辖区企业意见并注明本单位意****点击查看管理局,逾期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755-****点击查看9031。
邮箱:gjjdlkyz@jtys.****点击查看.cn。
公示期限:自公示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附件:2024年度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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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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