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和《****点击查看保障部办公厅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要求,****点击查看保障厅****点击查看财政厅,组织专家对2024年国家****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国家****点击查看基地推荐对象2个
1.****点击查看大学
2.西****点击查看学校
二、****点击查看工作室推荐对象2个
1.史昆 中国石****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
2.朱永海 ****点击查看学院
三、公示时间
9月30日—10月11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点击查看纪委、****点击查看建设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机关纪委 ****点击查看建设处
受理电话:0971-****点击查看276 ****点击查看122
****点击查看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