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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区人才租赁住房项目已由**市****点击查看委员会以**发改审发[2020]5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政策补助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区李家沱V分区V23-1/05 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约 24996 平方米(约37.49亩),总建筑面积约 61839.46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约 36201.97平方米,地上配套用房约 3867.72 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面积约 21769.77 平方米 (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7464.57 平方米),具体项目规模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本次室内二次装修范围为1~11# 楼(单元入口、入户大堂、电梯厅、过道、门厅、接待大厅、餐厅、报告厅、健身房等),属Ⅱ类高层建筑(其中9#楼为多层建筑,10~11#楼为单层建筑),总面积为:39497.84m2,其中住宅 (1#楼为:3801.44m2;2#楼为:3801.44m2;3#楼为:3422.39m2;4#楼为: 3422.31m;5#楼为:5738.57m2;6#楼为:4870.48m;7#楼为:5748.84m2;8#楼为:5173.16m2);配套公建(9# 楼为:3087.09m2;10#楼为:6.25m2;11#楼为:6.25m2)。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9419.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示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出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1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和第 1.4.2 项的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承担本****点击查看工程部分工作内容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 |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地址: | **市**区龙洲大道10号 | 地址: | **高新区含谷镇高龙大道(**段)377号8栋5层5-1 |
联系人: | 马老师 | 联系人: | 龚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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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点击查看6357 | 联系电话: | 158****点击查看05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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