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一般资格审查“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中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更正内容: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5.3.3.1.一般资格审查”**一般资格审查内容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点击查看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更正为“供应商提供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一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点击查看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