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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开展项目制培训工作,根据《关于印发**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关于做好项目制培训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23〕3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对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相关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区2025年项目制培训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证书类别 | 培训等级 | 补贴标准(万元) | 培训计划人数 | 资金预算(万元) | 课时 | 是否收费 |
1 | 电工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150 | 46.8 | 100 | 否 |
2 | 电工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技师(2级) | 0.39 | 60 | 23.4 | 80 | 否 |
3 | 焊工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50 | 15.6 | 100 | 否 |
4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250 | 78 | 40 | 否 |
5 | 人工智能训练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中级工(4级) | 0.15 | 50 | 7.5 | 50 | 否 |
6 | 物流服务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26 | 50 | 13 | 100 | 否 |
7 |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26 | 50 | 13 | 60 | 否 |
8 | 全媒体运营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26 | 50 | 13 | 100 | 否 |
9 | 小型家用电器制造工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150 | 46.8 | 60 | 否 |
10 | 电子设备装接工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100 | 31.2 | 70 | 否 |
11 | 企业人力**管理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26 | 20 | 5.2 | 64 | 否 |
12 | 互联网营销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20 | 6.24 | 80 | 否 |
13 | 中式烹调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高级工(3级) | 0.312 | 50 | 15.6 | 60 | 否 |
14 | 中式面点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工(5级) | 0.1 | 200 | 20 | 50 | 否 |
15 | 中式面点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中级工(4级) | 0.15 | 50 | 7.5 | 50 | 否 |
16 | 广式点心制作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不分级别 | 0.08 | 100 | 8 | 80 | 否 |
17 | 养老护理员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工(5级) | 0.1 | 250 | 25 | 80 | 550元/人 |
18 | 养老护理员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中级工(4级) | 0.15 | 50 | 7.5 | 80 | 550元/人 |
19 | 家政服务员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工(5级) | 0.08 | 150 | 12 | 80 | 否 |
20 | 家政服务员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中级工(4级) | 0.12 | 100 | 12 | 70 | 否 |
21 | 保育师 |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 初级工(5级) | 0.08 | 100 | 8 | 100 | 550元/人 |
备注:同一个项目可由一个或多个机构承接,同一个机构可承接一个或多个承训项目。
二、采购单位
****点击查看
三、遴选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制培训的承训机构,包含**市内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点击查看基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点击查看中心的企业、受行****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学会等。承训机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点击查看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对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服务等内容,****点击查看培训中心、省级及以****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基地****点击查看工作室。
3.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
4.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四、服务项目要求
根据《**市项目制培训补贴申办指引》(附件1)要求,承训机构需合理安排好培训场地、配足设施设备和授课师资,科学合理设计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需列明设计的参照材料来源),合理安排和督促学员按要求进行学习,对上课学时达不到备案确定学时70%的学员不得安排结业考核。各培训项目的培训课时不得低于最低课时要求,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每天不得超过8课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教学的,线上培训课时不得超过总学时数50%,且所使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功能完善,须经省、市人社部门遴选推荐。
承训机构应加强培训过程管理,落实学员实名签到制(建议采用信息化定位打卡功能的软件),实现培训过程可实时监控和录像,真实、完整记录培训过程,并应按班次及时整理归档培训档案和教学档案。培训档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员报名表、学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工作佐证材料、已获证书复印件(或线上查询记录截图)、知悉承诺书、学员考勤表(签到表)、培训视频和照片、学员考试资料(证书复印件、证书编号汇总表)等。教学档案包括培训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开班登记表、授课教师资质材料、培训承诺书等。承训机构对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存放必须完整有序,保存不少于5年,到期销毁需做好无纸化存档和销毁登记手续,以备查验。
五、申报材料要求
有意向承接项目制培训的承训机构,根据公布的项目制培训需求,在2025年9月12日前按要求提交申请资料(以单个项目为单位,装订成册,一式六份)。申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可自行参考《**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附件2):
1.《**市项目制培训意向申报书》(附件3);
2.项目实施方案(必须明确培训采取的方式、具体培训内容、教学计划、课时设计、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等);
3.培训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或内部组织架构证明文件等);
4.培训场地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产权证、租赁协议和业主产权证);
5.安全生产承诺书;
6.与承训项目相关的办公教学设备设施清单和设备图片;
7.与承训项目相关的师资队伍材料(专职人员需提供参保凭证或劳动合同,兼职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
8.各类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如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9.如需向学员额外收费的,提供相关收费说明,明确收费内容、具体金额及缘由(培训项目有列明的方可额外收费);
10.培训质量问卷调查样表和相关社会效益指标情况说明;
11.单位信用信息报告。
六、筛选办法
我局将****点击查看小组,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参照《**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价,评审得分达到60分以上,评审分数最高者为拟确定的承训机构,确定初步中选机构后将遴选情况、遴选结果报局党组会议审议研究确定,****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同一个项目,如评审分数最高者非全额申报培训计划人数的,培训计划人数余额将按照评审分数由下一家承训单位承接;同一个项目,如评审分数相同,根据相同比例划分培训计划人数。对于完成人数与申报人数落差较大的承训机构,将影响下一年度培训项目的机构遴选,请各单位合理申报人数。
我局将按照“条件公开、公平竞争、择优遴选”原则确定承训机构,根据评审规则对社会信誉度高、教学质量好、培训后就业情况较好的培训机构,予以倾斜。在培训实施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违纪或培训质量较差的机构将及时予以清退。
七、报名事宜
1.承训机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立完善的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制度进行专项管理,并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方案进行。项目实施单位必须确保项目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2.项目实施期间,项目实施单位应配合为完善项目实施而举办的培训等各种活动。
3.承训机构不得随意变更、终止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服务项目。
4.承训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公开项目实施进度,接受社会监督,重视培训内容和培训质量。
5.我局将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项目的执行情况,项目培训情况和项目实施的社会效果。项目实施单位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资料备查,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6.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项目的,取消获得项目扶持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情节严重的,通报有关部门纳入诚信征信管理对象。
7.对在项目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他过失造成项目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机构于9月12日前将盖章版纸质资料和电子版资料报****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联系人:林洪波,电话:****点击查看9883,电子邮箱:ssrspxjyg@ss.****点击查看.cn
附件:1.**市项目制培训补贴申办指引
2.**市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遴选评分标准
3.**市项目制培训意向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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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