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保障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4〕77号)、《关于转发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等文件精神,经对我县就业见习单位2024年开发见习岗位、见习活动管理、见习人员留用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决定将2024年**县就业见习单位年度评估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7月11日起至2025年7月17日止。在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来人、来信和来电反映(联系电话:0574-****点击查看9533;通讯地址:**县**街道气象北路778****点击查看保障局306室)。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