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清算组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5-07-18

招标详情

大信(石狮)印染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646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0条

立即监控

为依法依规处置****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公司)名下债权债务、优化当地营商环境,****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公司清算组。现清算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拟采用竞争方式在**范围内择优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清算组履行相关职责。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大信公司成立于1996年03月30日,注册资本为600万美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604866F,企业注册地址为**省**市**市祥芝镇大堡村大堡工业区南一片13号,登记机关为****点击查看**管理局,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针、纺织品、坯布后处理及染整印花。

****点击查看公司因经营不善陷入债务危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

二、申报时间及咨询电话

(一)申报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7日(9:00-12:00,14:30-17:30)

(二)联系人:郑智慧;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8839;联系邮箱:****点击查看@qq.com。

三、选任方式及程序

(一)****点击查看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关于采用竞争方式选任社会中介机构的公告。

(二)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参与本次选任工作的申报机构需在公告载明期限内向清算组递交《邀请函回执》及申报文件。逾期未递交《邀请函回执》及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

(三****点击查看委员会按评审标准选定社会中介机构,具体评审标准及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

四、社会中介机构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需为社会中介机构,且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

(二)申报机构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点击查看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情形。

(三)申报机构应具有丰富的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工作经验,近三年内有作为管理人办理预重整成功的案例。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提交《邀请函回执》

有意参加竞争的申报机构,应当于公告载明的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邀请函回执》(详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的形式递交至清算组,确认报名参加竞争。逾期未向清算组递交《邀请函回执》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

报名参加竞争的申报机构应当确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填写准确。《邀请函回执》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中介机构的,由该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二)提交申报文件

申报机构在按照前项要求提交《邀请函回执》后,还应当于公告载明的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申报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规模、专业水准、从业经验、工作方案等。

申报机构应当将申报文件及支撑其申报文件内容的证明材料编制形成完整的竞争文件,并将加盖公章的竞争文件电子版(PDF版本,同时提供Word版本)在公告载明的申报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清算组。逾期未向清算组递交竞争材料的,视为不具有参加本次竞争的资格。

六、选任流程

1.****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5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报名情况再行决定是否现场询问和评审,如现场询问和评审,将于公告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即2025年8月2日之前)开展,并于开展前提前1-2天电话通知相关中介机构现场陈述,请相关中介机构人员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并委派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到现****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询问。

2.申报时间截止后,评审委员会将初步审查申报机构是否符合本公告第四条列明的报名条件,确定正式参与选任的社会中介机构名单。如申报机构存在不满足本公告第四条列明的报名条件的,评审委员会将直接否决其报名,不得参与正式竞争。

3.评审委员会将按本公告确定的流程和评分标准评审选定中选机构1家,备选机构1家。如正式参与选任的符合本公告第四条列明报名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只有1家,直接指定该社会中介机构为中选机构。如正式参与选任的符合本公告第四条列明报名条件社会中介机构超过1家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进行书面评审。社会中介机构的评审得分为各评委对其的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评审得分高低排序,选出中选机构1家。评审委员会评审时,将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询问,如进行现场询问,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询问。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大信公司的债务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受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选任工作的目的是协****点击查看公司的债权债务,协助开展庭外重组,依法依规推进相关债务处置工作。本公告未尽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有关中介机构报酬,如果庭外重组成功,法院裁定受理清算组的重整申请的,则中介机构的报酬参照《****点击查看人民法院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三条规定临时管理人报酬的规定。如果庭外重组未能成功的,则由中介机构和债务人或意向投资人协商确定,但****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


附件1

评分标准及资料要求

一、从业人员(满分10分)

拥有20名-50名(含)专职律师的,得6分;拥有50(不含)-80(含)名专职律师的,得8分;拥有超过80名专职律师的,每增加1名得0.1分,满分10分。

二、经验业绩(满分40分)

(1)具有办理重大破产案件经验的,其中,办理过处置资产金额8亿以上的案件得5分,办理过处置资产金额14亿以上的案件得10分;

(2)有办理预重整案件经验的,其中,通过预重整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并最终重整成功的每件得15分,****点击查看法院进行登记的预重整案件,或预重整程序终结,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每件得5分,满分25分;

(3)经办的破****点击查看法院典型案例的,得5分,满分5分。

三、履职计划(满分50分)

履职****点击查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就资产处置和债权清偿冲突等重点问题处理、拯救模式选择、程序衔接、维稳案、配套支持等处置思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案的专业度、可操作性、合理性以及团队成员专业度及分工程度等为评分标准:

1.履职计划基本能够解决重点问题,可操作性较强,团队成员专业度较高、分工较为明确的得30-50分。

2.履职计划或现场答疑对重点问题分析不够全面,方案细节欠缺,可操作性一般,团队成员专业度一般或分工不明确的得15-30分。

3.要点问题分析错误,解决方案可操作性较差,团队成员专业度不高、经验不足的得0-15分。

序号

项目

分数

评审细则

1

从业人员

10

拥有20以上-50名(含)专职律师的,得6分;拥有50(不含)-80(含)名专职律师的,得8分;拥有超过80名专职律师的,每增加1名得0.1分。本项目满分10分。

2

经验业绩

10

具有办理重大破产案件经验的,其中,办理过处置资产金额8亿以上的案件得5分,办理过处置资产金额14亿以上的案件得10分;

25

有办理预重整案件经验的,其中,通过预重整程序进入重整程序,并最终重整成功的每件得15分,****点击查看法院进行登记的预重整案件,或预重整程序终结,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的每件得5分。本项目满分25分;

5

经办的破产案件有入****点击查看人民法院典型案例的,得5 分。本项目满分5分。

3

履职计划

50

履职****点击查看公司的实际情况全面分析,就资产处置和债权清偿冲突等重点问题处理、拯救模式选择、程序衔接、维稳案、配套支持等处置思路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方案的专业度、可操作性、合理性以及团队成员专业度及分工程度等为评分标准:

1.履职计划基本能够解决重点问题,可操作性较强,团队成员专业度较高、分工较为明确的得30-50分。

2.履职计划或现场答疑对重点问题分析不够全面,方案细节欠缺,可操作性一般,团队成员专业度一般或分工不明确的得15-30分。

3.要点问题分析错误,解决方案可操作性较差,团队成员专业度不高、经验不足的得0-15分。

附件(7)
附件3.参与遴选代表人授权.docx
下载预览
附件4.申报人执业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文.docx
下载预览
附件7.拟派本项目人员配.docx
下载预览
附件8.申报人得分情况自评.docx
下载预览
附件6.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声明.docx
下载预览
附件2.邀请函回.docx
下载预览
附件5.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分声明.docx
下载预览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