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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需求:
本次拟定采购的具体需求,详见 “附件1:****点击查看零星搬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需求(必须完全满足)。”根据“附件1:****点击查看零星搬运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需求(必须完全满足)”填报“附件2:报价表”。
二、评选方法:
最低价中选法。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所报折扣率必须低于100%,否则作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处理,取消比选资格。
四、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2.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也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书统一格式请见“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由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比选供应商认为需要(或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以上要求比选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六、比选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正一副):
1.报价表。
2.比选公告“五、比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4项)证明材料。
3.其他文件和资料。
未按要求提供比选响应文件1、2****点击查看公司鲜章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16:30时(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点击查看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405****点击查看办公室。
3.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835-****点击查看196
4.报名时请携带:
(1)介绍函原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见“附件4:报名介绍函”。
(2)比选供应商委托经办报名事宜的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比选供应商公章(鲜章)】。
(3)禁止关联企业参加本项目,以“天眼查”查询信息为依据,如为关联企业的均取消比选资格。
5.比选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点。比选供应商将比选响应文件用牛皮纸信封密封并盖章,送达****点击查看经开区校区综合办公楼310会议室,过时概不受理。
八、履约时间、付款方式:
1.履约时间:比选结果经网上公示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我院与中选供应商签定合同。费用按以下方法确定:我院“附件1”(所列用工单价×实际用工量)+(所列车辆单价×实际使用趟数),各项费用相加之和×中选公司承诺统一折扣率=总结算费用。搬运完成经验收合格,我院按实际产生的服务每月结算一次费用,全年总费用不得超过25万元。中选公司需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运服务,全面保障我院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
2.履约时间:合同期限为三年,考核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如中选供应商未通过考核,我院有权终止合同。
九、其它约定:
中选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需自行为员工购置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其派遣的员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搬运、安装、调试、指导及相关原因发生的事故损害,或造成****点击查看和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均由中选供应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