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合肥市职称评审政策问答(二)

2025年度合肥市职称评审政策问答(二)

发布于 2025-09-08

六、相关具体问题

10.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如何办理

答: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相关要求执行,《**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政策问答》可登录**市人社局网站查询。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中、初级职称,其继续教育学时核验,按照隶属关系由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2025年起,高级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无需再到市人社局办理复核手续)。

11.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 2025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任职的,任职年限满5年;2021年1月1日及以后任职的,任职年限不满5年,以此类推)。

我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从聘任之日起算,不实行聘任制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起始时间以取得资格之日起算。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度不得申报且任期年限相应顺延。

12.职称直接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答:对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所从事专业与认定专业一致或相近,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职称: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直接认定仅限初次,不包括“以考代评”系列。

13.什么情况下需要转系列评审

答: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进行申报。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14.破格申报评审的条件是什么

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破格申报必须从严掌握,其他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15.非社会化与社会化职称如何衔接

答:在我市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建设工程评审、民营科技评审等各类非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仅限非公经济组织使用,该****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聘任的依据;在申报社会化评审职称时,降一级别使用,无需重新换发社会化评审职称证书。

16.职称与职业资格制度如何衔接

答: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根据《****点击查看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要求,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条件的,可持证书直接申报。

17.境外职业资格人员如何申报职称

答:根据《关于印发**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31号)精神,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相关规定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建设工程专业申报条件的(不需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18.数字技术工程师如何申报职称

答: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19.民营企业人员申报职称时需要论文吗

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可不作论文要求,相关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20.“绿色通道”职称如何申报

答: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21.同一年度可以同时申报多个职称吗

答: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绿色通道”职称申报和线下直接认定申报)。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22.如何受理**市范围外的委托评审

答:中央驻肥、省直单位如需委托我市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定的,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高级职称报省人社厅同意、市人社局备案后,方可受理;中级职称报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受理;初级职称报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受理。

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认**果一律无效。以省外、市外公司名义冠名的在肥注册民营企业,无须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属地人社部门受理申报。

以上委托评审均须附职称证书网查凭证、企业资质、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核验。

23.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职称异地确认

答:跨区域、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由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依规协助办理确认手续;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可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

24.如何进行职称异地确认

答:申报人员现有职称在省外(含在肥中直单位)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职称调入确认手续,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职称调入确认可直接登录**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个人中心—异地职称”进行网上办理。

25.民营企业人员在哪里申报职称

答: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户籍、档案等因素制约,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履行审核、公示、推荐职责。属地人社部门负责兜底。全市各级评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所有评委会组建单位和人社部门,主动帮扶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指导申报人员建立个人申报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