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学院新增专业申请,****点击查看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学校新设专业备案管理工作程序,经专家实地评估,****点击查看学院具备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中级、高级)开办条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至3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3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14-****点击查看138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地 址:**市**大道39号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邮 编:43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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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