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做好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赣市监商监﹝2025﹞1号)和《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指引》,我局对全区纳入评价试点范围的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进行了采集和处理,现对商标代理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对信用等级和计分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供相关资料或者证明材料,申请复核。联系电话:0797-****点击查看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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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