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二期工程运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2025-2026年度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及3号线二期工程运营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近三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社****点击查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问:如项目负责人社保缴费****点击查看公司,是否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及近三月(2024年9月至2024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社****点击查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的要求 答:项目人员社保缴费****点击查看公司的满足本条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