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康乐县省级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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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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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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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3〕83号)和《****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24〕82号)精神,现就**县2025年省级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申报对象。在**县域内注册运营的初创企业、**社、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以下统称“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招用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师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单位就业,市场主体可申请一次性补助。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原则上应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之日起2年内提出,结合全县市场主体情况可适当**,最长不超过5年。

(二)补贴标准。除法人和股东外,招用3名员工,可申请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在此基础上,每多招用1名员工,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增加补助;每户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符合以上条件,且法定代表人为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脱贫劳动力的市场主体,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有多家市场主体的,同一年度只能由1家市场主体申请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对当年已获得省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就业见习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吸纳劳动力就业奖补等补助资金的市场主体,不再重复补助。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1.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表;

2.市场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市场主体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

4.带动就业人员类别材料证明;

5.银行代发工资收入凭证或网银转账工资流水单(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县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以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8.企业征信证明。

(二)申报程序

1.申报:采取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原则,由市场主体结合各自实际如实向县人社局提交申报资料。

2.核查:县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深入市场主体进行实地核查。

3.公示:对符合条件拟****点击查看县政府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4、落实:拟补助的市场主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落实奖补资金。

三、申报要求

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携带相关****点击查看县政府统办楼413室)进行申报,资料审核合格后,装订成册,一式贰份,市场主体、县人社局各留存一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马雪芳

联系电话:0930-****点击查看918

地址:政府统办楼413室

附件:1.市场主体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docx

2.2025年创业带动就业项目补助申请表.xlsx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日

附件(2)
市场主体吸纳带动就业人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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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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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甘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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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4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甘肃, 中标 4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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