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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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职评〔2025〕1号

各县、****点击查看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不含****点击查看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包括在宿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我省颁发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现行各系列(专业)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可向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材料。

(二)中央驻宿单位或外省在宿工作(国有企业或大型股份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宿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三)从海外引进来宿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国内引进的来宿创新创业的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

(四)公务员、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在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时间

(一)申报**省各系列(除卫生、教育、农业副高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间以省直各业务主管单位评审工作通知为准。

(二)**市各职称评审委员组建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12月底前,各评会组建单位完成评审任务和报批工作。我市所有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评委会组建单位均须使用“**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实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一网通办。申报人和相关单位,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首页,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前可在该平台--帮助中心自行下载学习《职称申报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

因**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正在进行升级改造,预计在9月中旬前完成,具体申报时间将以各系列(专业)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申报人可按拟申报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届时严格按照时间要求上传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三、有关职称政策说明

(一)关于继续教育。我市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相关事项,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相关要求执行,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免费学习,专业科目学习仍由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评委会组建部门按规定确定。申报职称的继续教育学时,由县(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二)关于任职年限。职称任职年限或任职时间均按周年计算,2025年申报职称评审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任职起始时间从聘任之日起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当年度不得申报且任期年限相应顺延。

(三)职称认定工作。对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认定专业一致或相近,按以下学历、资历条件直接认定中、初级职称: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员级;大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直接定助理级;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直接定助理级;硕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助理级;博士研究生毕业直接定中级。直接认定仅限初次,不包括“以考代评”系列。**市2025年度职称认定工作采用线下受理审核、线上发证模式。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或属地原则,报送至****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管理科或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区)初级职称认定的具体事宜,由各县(区)人社部门自行安排。

(四)关于转系列(专业)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应当进行转评。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须在现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方可参加同一级别的职称考试或评审,并按新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进行申报。未经转评的人员,不得跨系列(专业)申报高一级职称。转评人员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因整建制变更单位名称和岗位属性,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再进行同级转评,可持原有职称直接申报。

(五)关于破格评审。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能力业绩突出,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符合相应级别、系列(专业)职称评审破格条件,可不受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相应职称。在我市破格申报职称的,须报****点击查看审核。其中,破格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由评委会组建单位受理材料后,统一报****点击查看审核;破格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须经****点击查看报省人社厅审核,审核通过后,评委会组建单位方可受理。破格申报必须从严掌握,其他具体要求按照相应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六)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工程技术领域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专业,根据《****点击查看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省关于在部分职业领域建立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72号)要求,不再开展相应层级职称评审。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任职条件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关于数字技术工程师申报职称。参加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培训评价的人员,取得高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可作为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取得中级、初级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纳入各地各部门中级、初级职称认定范围。

(八)关于“绿色通道”职称申报。符合我省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条件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原渠道参加职称评审,不得从职称“绿色通道”申报卫生系列职称。

(九)关于援藏援疆援青人员职称申报。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优化职称评审工作

(一)推行职称评审“盲评”改革。实行评委盲抽、材料盲审、过程盲评。评委会组建单位在纪检监察机构(纪检监督人员)监督下抽取专家评委,评审系统自动匹配、随机产生。评审系统自动分配评审材料。评委看到的申报材料关键信息将打码屏蔽,姓名以编号序列号代替。鼓励有条件的评委会组建单位探索实行职称评审全程录音录像。

(二)落实评审工作备案制度。各级评委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评审工作计划、方案及结果进行备案。评审方案未经备案的,不得开展职称评审工作。超范围开展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探索评审专家异地交流机制。对申报人员数量较大(300人以上)的卫生、教育、工程等系列(专业)评委会及相关领域专家分布较为集中的专业评议组,异地专家应不少于1/3。自主评审单位参照执行。****点击查看委员会组建单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点击查看委员会召开方案,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三)规范职称申报渠道。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个评委会、同一个专业、同一个层级申报职称(含申请认定各层级职称资格)。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四)明确委托评审程序。我市有相关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原则上不委托外市评审职称。我市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点击查看委托省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县(区)未设立相关评委会的,由同级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委托市相应职称评委会评审。中央驻宿、省直单位如需委托我市相应评委会评审、认定的,须由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申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高级职称报省人社厅同意、****点击查看备案后,方可受理;中级职称报****点击查看同意后,方可受理;初级职称报县(区)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受理。各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不得擅自受理委托材料,否则评审、认**果一律无效。

以上委托评审均须附职称证书网查凭证、企业资质、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核验。未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委托的,评审结果一律无效。****点击查看公司名义冠名的在宿注册民营企业,无须出具委托评审函,由各级人社部门按层级受理申报。委托评审通过人员,按管理权限,****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核准公布。

(五)压实资格审核责任。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评委会组建单位推行资格审核AB岗实名制,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标准条件、时间要求等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工作。审核人员应及时告知审核结论,向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反馈未审核通过原因;对申报人材料确需补充的,须告知申报人或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补充相应材料。审核中,申报人所在单位、各职能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重点加强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现有职称、业绩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以及论文发表期刊的合规性进行认真查验。根据省厅要求,从今年起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对申报人所提交的论文进行全面查重,查重结果将直接提交评委会。

(六)依规开展异地确认。跨区域、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省外经社会化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用于职称申报、岗位聘任的,由人社部门按管理权限依规协助办理确认手续,确认可直接登录**省人社厅官网,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个人中心—异地职称”进行网上办理;用于其他经济社会活动的,本着“谁使用、谁评价”原则,可由用人单位或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证书原件及相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自主评审单位引进省外人才职称的异地确认,****点击查看委员会研究。

(七)畅通民营企业人员申报渠道。聚焦我市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按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档案、社保缴纳年限等因素制约。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企业须切实履行审核、公示、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员的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真实性严格把关。****点击查看保障部门负责兜底。全市所有评委会向评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开放,评委会组建部****点击查看保障部门,主动帮扶区域内民营企业建立职称申报账户,指导申报人员建立个人申报账户。

(八)强化职称申报诚信管理。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剿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今年起,申报人员须同时提交2份申报材料,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1份为打码隐去个人关键敏感信息后(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的业绩材料扫描件。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流程规范。各县(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及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熟练掌握职称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和线上审核工程流程,及时接收审核申报材料,耐心细致地为专业技术人员答疑解惑,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评审监管。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职称评审监管规定,对职称评审实行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点击查看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所属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的检查和指导,督促抓好评审工作纪律教育、规范程序、完善监督和制约机制等工作。评审过程中严禁评委与申报人私下接触,严禁泄露评审细节,评审结束后及时归档评审全过程材料。****点击查看将**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巡查、抽查。

(三)严肃评审纪律。各评委会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职称评审政策,不得擅自扩大评审范围。对违反职称评审纪律、影响评审质量、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按规定暂停或收回职称评审权,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优化政策宣传,提升服务效能。

各县(区)、各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要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平台,及时解读职称评审政策。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做好职称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要关注群众咨询和反映较多的问题,****点击查看园区等场所,“面对面”开展职称政策宣讲,提升政策知晓率。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

附件:2025年度**市高、****点击查看委员会一览表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8日

附件

2025年度**市高、中级职称

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委会办事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点击查看小学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体育局

齐德恒

0557-****点击查看826

2

****点击查看学校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体育局

齐德恒

0557-****点击查看826

3

**市卫生****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委员会

韩修佩

0557-****点击查看412

4

**市农业****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李晓黎

0557-****点击查看623

5

**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规划局

王惠

0557-****点击查看581

6

**市水利水电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水利局

刘文

0557-****点击查看331

7

**市林业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林业局

任政

0557-****点击查看403

8

**市文物博物****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旅游局

吕维爱

0557-****点击查看019

9

**市艺术****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旅游局

吕维爱

0557-****点击查看019

10

**市群众文化****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旅游局

吕维爱

0557-****点击查看019

11

**市图书资料****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旅游局

吕维爱

0557-****点击查看019

12

****点击查看小学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体育局

齐德恒

0557-****点击查看826

13

****点击查看学校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体育局

齐德恒

0557-****点击查看826

14

**市体育****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体育局

齐德恒

0557-****点击查看826

15

**市农业****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

岳继周

0557-****点击查看332

16

**市建设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建设局

杨勇

0557-****点击查看807

0557-****点击查看730

17

**市技工院校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席从文

0557-****点击查看397

18

**市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李晓黎

0557-****点击查看623

19

**市交通工程****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运输局

周云海

0557-****点击查看396

20

**市新闻****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宣传部

徐安磊

0557-****点击查看663

21

**市播音主持****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宣传部

徐安磊

0557-****点击查看663

22

**市公证员****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司法局

王明超

0557-****点击查看629

23

****点击查看学院)系统教师****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党校

赵先敏

0557-****点击查看825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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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劳务派遣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劳务派遣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河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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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河北, 中标 3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2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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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