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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评审-单位路径申请-新增路径”与上级主管部门“中国(**)自由贸****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已建立单位路径的无需重新申报,未按要求申请的不予审核。路径生效后,将申报信息进行“数据上报”。 2.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17:00,所有申报材料(含退回修改补充的材料)均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后请随时关注审核进度,以免出现审核退回未按时修改上报的情况。 3.本年度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测评形式、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前湾综合保税区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二、申报范围 1.****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公务员(含列入参****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三、有关政策条件 1.申报工程技术职称系列评审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业绩成果等,应按照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相关政策和标准条件参见附件1。 申报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应满足以下学历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条件: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点击查看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点击查看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其中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3年;****点击查看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6年;****点击查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8年,可直接申报工程师。岗位职责、工作能力等要求按照现行的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 2.为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执行。 3.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点击查看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和《****点击查看**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规定执行。 4.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点击查看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5.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时,须提供近5年(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每年不少于90学时的****点击查看中专业科目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由用人单位负责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6.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可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7.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8.****点击查看保障厅批复,**、**、**、**、**等5****点击查看开发区(高新区)面向全省开展特色专业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工业互联网、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碳纤维复合材料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申报通知可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其中,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由**西海****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相关通知可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和****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官网—“职称评定”专栏—“通知公告”栏目。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西****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开展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本年度申报集成电路专业的工程技术人才应参加**市集成电路专业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 9.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四、申报方法步骤 申报评审职称,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 (https://117.****点击查看.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逐级报送评审材料。 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职称申报需分别建立申报路径,我区单位申报路径请选“中国(**)自由贸****点击查看管理委员会”。注意:申报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申报人员须登录“**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注意:申报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的申报系列选择“工程技术”(无任何后缀)。“**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照《**市职称申报和继续教育学时审验问答》(详见****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 “职称评定”-“业务说明”栏目)。 3.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认定采取网上方式进行。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n/),上传近5年的继续教育材料(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照实际年限),用人单位在该平台上进行审核认定,审核认定合格(即每年完成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后,专业技术人员点击“上传至省平台”,其继续教育数据将上传到“**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将自动从“**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涉及国家秘密的申报材料,一律采取线下填报,不得上传平台,申报人对使用平台违规填报、上传、流转国家秘密的,一经发现,按照国家、省和市保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和材料审查 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并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后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的,应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需将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申报资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由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员。对于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通过系统分别汇总上报到“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工程技术****点击查看委员会”、“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工程技术****点击查看委员会”账号。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评审条件; 2. 符合填写规范; 3.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4. 未经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5. 有弄虚作假行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点击查看委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工程技术初、中级评委办事机构收到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即为评委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点击查看委员会统一评审。评审结束后,评委会的最终评审结果将在“**前湾保税港区”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送交《**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申报人员系统中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审核通过”后,专业技术人员即可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个人须在此表上由本人亲笔签署《诚信承诺书》,连同评审费交到所在工作单位。 2.用人单位对本单位人员的《评审表》审核无误并确保由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字后,在“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人员的《评审表》,连同评审费报送至主管部门(****点击查看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159)。 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申报人现工作单位推荐申报,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和申报人现工作单位都应审核并盖章。 3.按照《****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保障厅 ****点击查看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有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60元/人次,申报初级职称收取评审费100元/人次。评审通过与否评审费用均不予退还。 为简化收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各主管部门可扫描由**市非税收入系统生成的“微信/支付宝”二维码进行网上缴费。 《评审表》和评审费具体送交时间将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前湾综合保税区官网,并保持电话畅通。 4.评审结束后,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加盖评审专用章的《评审表》原件1份,各主管部门应在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将《评审表》取回,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评审表》不得涂改、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回《评审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发动,严格标准条件和申报推荐程序,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按照要求按期申报。本年度不再集中审核纸质申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纪律。专业技术人员应诚信申报,对通过填报假材料,提供假数据、假成绩、假论文、假成果、假证明或伪造学历、任职年限、通过未建立真实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用人单位申报职称等弄虚作假获取的职称,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取消评审资格。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严格审核,对因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审范围的,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用人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组织推荐;主管部门负责审查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等,审核申报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齐全。对职称申报、推荐、上报等各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发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审核不认真或者违反评审政策的主管部门,将采取通报的方式指出相关单位工作失误。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点击查看委员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四)特别强调。我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培训机构、服务机构等开展工程技术中级职称申报及服务工作,任何有关“职称保过”“代办职称”等广告均为虚假宣传。职称工作相关通知均以****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前湾保税港****点击查看委员会组建单位发布为准。 ****点击查看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