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办法》(沪松人社规〔2023〕2号)和《关于调整**区重点高级工及以上项目获证补贴标准的通知》(沪松人社〔2025〕44号)文件规定,现核拨2026年第1期**区企业职工区重点项目获证补贴,明细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单位联系。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13日
2、联系地址:**区荣乐东路23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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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