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的响应单位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采购人)提出。发包人(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交易公告的项目监督机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九、联系方式
1.发包人(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街道东桥路20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点击查看997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古墩路701****点击查看广场A座7层
联系人:张艳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1879
3.项目监督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办事处
地址:**省**市上**
联系人:严工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