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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点击查看购买窗口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0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9月28日14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购买窗口辅助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37万元/年;
1.5最高限价:人民币37万元/年;
1.6采购需求:按照《****点击查看财政局的通知》(浦财发〔2024〕35号)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拟****点击查看窗口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一年合同期满后,经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1.8本项目非专门****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或磋商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1缴纳税收的凭证;2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需具有《人力**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人力**服务外包或人才派遣或劳务派遣等内容。(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 、 信用中国 网站、 信用** 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3.1 时间:从2025年9月16日到2025年9月23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001室
3.3方式: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前须前往,登录**国企阳光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n)按照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2)平台网址为: https://www.****点击查看.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注册成功且完善相关信息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项目。
(3)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所需时间。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 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等操作。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下载等操作。供应商平台咨询电话:025-****点击查看6809
3.4招标文件:免费。
、文件递交
4.1递交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9月28日14点00分(**时间)
4.2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28日14点30分(**时间)
4.3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1楼开标3室
4.4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1 时间:2025年9月28日14点30分(**时间)
5.2 地点:**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1本项目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
7.2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本次磋商请按 项目 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并按 项目 开启、磋商。
7.3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7.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公共采购信息网 首页 (https://njgc.****点击查看.com/)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点击查看.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点击查看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 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 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 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
7.5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更正公告。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人:徐园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2806
地址:**省**市**区**街道浦珠北路151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清**路18****点击查看广场D栋1001室
联系方式:左卢成 唐大维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4167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卢成 唐大维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4167
邮箱:****点击查看@jce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