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湖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镜湖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8-01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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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5/08/01 09:29

一、项目名称:**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山街道****点击查看路119号2楼

成交金额:13.58万元/年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项目

服务对象:**区登记失业人员约3000人/年

服务内容:配备1名专职人员对接各街道,收集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求职信息,因人施策,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岗位对接等个性化就业服务,帮扶登记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服务过程需留存佐证资料,并及时将服务情况按要求录入**智慧就业服务平台。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自然年度登记失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不少于3000人。

四、评审专家名单

夏杨、刘丽文、王炜玮、卢昱旻、许芳、朱怡文、**萍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联系方式见文末。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8.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864

2025年8月1日

本项目-招标进度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