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山市爱湘餐饮有限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28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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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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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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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文书公告(被申请人:佛****点击查看公司,案号: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2819号)
发布时间: 2025-09-12 14:3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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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佛****点击查看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文想诉被申请人佛****点击查看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佛禅劳人仲案字〔2025〕2819号),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裁决:1.支付2023年10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未签劳动合同两倍工资差额24000元。2.支付2023年10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违法辞退赔偿金32000元。3.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2023年10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社保)。因无法联系你单位,现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告知书及开庭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本案定于2025年10月27日15时在**市禅**汾江中路58号三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点击查看祖庙仲裁庭(**市禅**汾江中路58号)

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57-****点击查看2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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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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