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开展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按照《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信用评价规则,经商标代理信用评价管理系统确认,我市对所辖41家商标代理机构及54名从业人员进行了信用评价,评价结果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710-****点击查看319。
附件:1.**市商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市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评价结果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