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政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造价咨询

拱政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造价咨询

发布于 2025-07-16

招标详情

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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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采购公告

拱政工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造价咨询

询比采购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为本项目代理机构,就拱政工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造价咨询进行询比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拱政工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造价咨询

三、采购项目情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东新路与**路交叉路口东侧,****点击查看中心对面,地块**规划焦嘉巷、南至文晖单元XC0404-M1-26A地块,西至东**绿带、北至规划五和路。距15号线打铁关站、5号线杭氧站均在500米范围内。用地面积约(约20.0085亩),地上建筑面积39999平方米,地下两层建筑面积219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911平方米,根据最终控规文件调整。根据****点击查看工作计划,需要对拱政工出〔2025〕3号地块工业用房进行造价咨询。

询比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采购设一个标段,第1标段: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概算的审核,出具审核报告;(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及审核(出具审核报告及对比表);(3)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审核、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确定造价控制目标;(4)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5)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6)审核及汇总过程分阶段工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意见;(7)完成竣工结算;(8)工程造价动态管理、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等工作。

服务期:不少于1440个日历天(暂定),实际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并配合决算完成,提交投资控制总结报告和造价分析报告后止。

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或行业有关规定、标准、规范的要求。

具体实施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8.6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响应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制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响应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项目已完成的业主证明材料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项目总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不含装修类、改造类项目)造价咨询业绩(工作内容须包含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

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包含的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的业绩予以认可,若全过程咨询业绩为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投标人在该业绩联合体中须为全过程造价咨询(或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单位)。

【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和项目已完成的业主证明材料,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属性规模的,需再补充提供项目批文(如立项、可研、初设批复、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或建设方(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需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点击查看办公室等),****点击查看商场、金融建筑等),****点击查看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下同】。

4.本项目所涉及的设计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含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不得作为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二)响应供应商人员基本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供应商单位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单位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上溯3个月(含投标截止日当月,共4个月)中任意连续2个月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以到账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单****点击查看公司社保证明有效);若为事业编制的,****点击查看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点击查看中心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www.****点击查看.cn)或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任意时间的信用查询网页截图);

(四)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查询结果);

五、响应文件的获取

(一)本项目询价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二)询价文件网上下载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21日(**时间)。

(三)供应商可注册并登录“浙企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供应商登录,下载获取询价文件。

(四)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0512-****点击查看8102(工作日 8:00-11:45 13:30-17:30)。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

(一)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时间)

(二)递交地点(网址):供应商应于截止时间前登录“浙企采”平台—供应商登录—上传文件模块,上传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响应文件开启

(一)开启时间:2025年7月24日14时00分(**时间)

(二)地点(网址):“浙企采”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不见面开标是指采购人、响应方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响应文件在线解密等操作,即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参加现场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活动,采用全线上模式)。

八、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一)招标信息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om/)渠道发布,投标人可登录上述网站查阅招标信息。

(二)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浙企采”平台(网址为https://www.****点击查看.com/)发布的更正公告。

十、投标费用承担

(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及浙交所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浙企采”平台交易服务费:项目中标后“浙企采”平台将对中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照“浙企采”平台(https:/www.****点击查看.com)公示的《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

(3)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时须交纳平台服务费150元/标段/家次。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大龙驹坞705号

联系人:方工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8211

监督管理部门:浙****点击查看研究院

地 址:**市**区大龙驹坞705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71-****点击查看0315

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朝晖路203****点击查看广场办公楼1305室

联系人:熊**

联系电话:150****点击查看5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