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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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益性岗位管理相关规定,由****点击查看自主招聘申报并审核,拟同意刘英同志备案为公益性岗位,现公示如下:
1.刘英,女,50岁,****点击查看社区居委会人,属经认定的第1类就业困难人员,无享受社保补贴记录,拟聘为****点击查看办公室助理岗位。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情况有异议的,请实****点击查看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点击查看137,联系人:朱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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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