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珠海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2025年度珠海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发布于 2026-10-29
关于2025年度**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有关公示条款规定,经**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对下列评审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见附件1)。公示时间从2026年11月2日-11月6日止。

请公示人员所在单位填写《单位公示表》(见附件2),盖上单位公章后张贴于单位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做好公示意见的收集、整理和核实工作。待公示结束后,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填写的《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见附件3)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wxt@zhuhai.****点击查看.cn。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6-****点击查看965;邮寄地址:**市**区翠香路268号510室;邮政编码:519000。

附件:1.2025年**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表

2.单位公示表

3.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2

单位公示表

经 **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专业****点击查看委员会 评审,下列人员分别取得 职称,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 年 月 日至 月 日止。

取得职称人员名单:

若对公示人员取得职称有异议,请书面向本单位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凡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反映的,一律不予受理。

单位联系人:电话:

地址: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评委会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情况反馈表

评审拟通过人员姓名

单位

评审取得

何职称

取得

方式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实际公示时间填写)

单位收到

投诉件数

单位对公示反映的意见以及核实

情况

单位对公示情况的意见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1.待公示结束后,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此表pdf扫描件报送至评委会邮箱:snyncjwxt@zhuhai.****点击查看.cn;2.评审拟通过人员如有多名,可附页,注明“见附页”即可。


附件(1)
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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