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山英才浦口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紫金山英才浦口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4-10-31

招标详情

南京市浦口区科学技术局
联系人联系人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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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劳务派遣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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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31

****点击查看(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采购人)委托,就**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磋商。

**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查看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1日14:30(**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执行机构项目

1.3项目预算:45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45万元

1.4采购需求:为提升**人才竞争力、科技竞争力、产业竞争力,大力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特举办2024年**山英才**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评审工作。

1.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4年10月31日9时至2024年11月7日17时。(**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市**新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23栋8楼。

3.3具体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至****点击查看(**市**新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23栋8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电子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转账截图(缴纳支付宝帐户:****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汇款时备注简要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点击查看@qq.com,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磋商文件服务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00-14:30(**时间);

4.2地点:**市**新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23栋8楼。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30(**时间);

5.2地点:**市**新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23栋8楼。

六、公告期限、发布媒体

6.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2本项目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可自行勘察。

7.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3供应商诚信档案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http://222.****点击查看.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或“**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点击查看.com/)主页“****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但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4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3.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7.2(3)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江浦街道雨合路20****点击查看中心3号楼

联系人:任**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2180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新区浦滨路150****点击查看广场23栋8楼

邮 箱:****点击查看@qq.com

联系人:明丽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6001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丽

联系电话:157****点击查看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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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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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劳务派遣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劳务派遣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江苏****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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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劳务派遣, 中标 10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江苏, 中标 10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 次, 中标金额 158.8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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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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