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市场暂行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我县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2024年度经营情况报告工作已结束。现依法予以公示:
一、依法已提交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情况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
二、未提交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见附件2。未提交年度报告的机构,请及****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接受处理。
监督电话:0718-****点击查看007 ****点击查看005
附件:1.**县2024年度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名单
2.未依法参加2024年度报告的经营性人力**服务机构名单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