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临武综合分考场场地及设备设施经营权(五年期)拍卖(郴公产告字〔2024〕第377号)

郴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人临武综合分考场场地及设备设施经营权(五年期)拍卖(郴公产告字〔2024〕第377号)

发布于 2024-11-21

招标详情

临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联系人10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45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592条

立即监控

一、标的简况

标的

信息

委托方名称

(产权人)

****点击查看

受托方名称

****点击查看公司)

湖****点击查看公司

标的名称

****点击查看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综合分考场场地及设备设施经营权(五年期)拍卖

标的简介

****点击查看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综合****点击查看工业园区,始建于2014年,占地面积约13400平方米,二层楼房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分考场设考务大厅、科目一、二、三考试区、驾驶人3D教育区、****点击查看服务区六大功能区。科目二场地设考试线路3条,现有考试车辆10台(C1车7台,C2车3台),模拟训练车C1车6台;科目三考场设社会道路考试路线3条,考试线路里程约20公里,现有考试车辆15台(C1车9台,C2车6台),模拟训练车8台(C1车6台,C2车2台),考试与训练车辆共计39台。起拍价:683万元。

此次经营权拍卖标的范围:

1、科目二考场非考试时间的场地使用权;

2、科目二、科目三考前适应性训练经营权;

3、科目二、科目三考前适应性训练车辆及相关设备设施使用权。

4、部分办公楼(门卫室56平方,科目二候考室、待考室100平方,科目三候考室、待考室100平方)的部分使用权。

起拍价

人民币: 陆佰捌拾叁 万元整(小写:¥ ****点击查看000 元)

标的地点

****点击查看园区

标的踏勘时间

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8366(唐) 139****点击查看8722(何)

二、竞买条件与交易流程

竞买

条件

保证金

规定

金额

(人民币)

壹佰 万元整(小写:¥ 100 万元)

交纳以及报名截止时间

2024 年11月 22日—2024 年11月 29日14点00分

保证金

退回

受让方(竞得人)交纳交易服务后,其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标的价款,****点击查看中心业务系统提交相关资料发起转款申请,****点击查看中心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汇入拍卖机****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未竞得方的竞买保证金自拍卖活动结束起1****点击查看公司发起退款申请,****点击查看中心财务科在收到上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意向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买。

交易

流程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保证金足额支付****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温馨提示:系统以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银行到账时间可能出现延迟,建议提前一天转账)。步骤如下:登录网站(http://czggzy.****点击查看.cn/)→快捷入口→产权交易系统→产权线下拍卖入口→免费注册(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以本人名义进行注册,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以本企业名义进行注册,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竞买人与注册人信息不一致的,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用户登录→产权交易项目→搜索本标的名称关键词→点击报名→缴纳保证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须从本人账户转账,竞买人为企业的,须从本企业账户转账,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保证金不是从竞买人本人或本企业账户转账的,将取消竞买资格)。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每个相对应的拍卖价报价,方能生效。

3、本次拍卖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成交价尾款一次****点击查看银行账户。竞得本次拍卖标的的意向受让方(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成交价尾款及交易服务费,未按照规定支付支付以上款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同时,拍卖人有权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必须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及交易服务费。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4、 拍卖标的按其现状拍卖。竞买人应于竞买前现场详细查看了解拍卖标的质量,数量和权证状况等情况,弄清楚标的所含明暗瑕疵。一经应价竞价,则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瑕疵责任。本公司有关资料所作介绍和向买受人出具的相关票据所载内容,仅具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也不得以此为由变更成交价款。

5、标的挂牌价和成交价均不包含应当交纳的拍卖佣金、交易服务费和有关价外税费和在权利登记中应当交纳的其他费用,上述费用均由受让方(竞得人)另行按规定交纳。

6、竞拍人须于拍卖时间截止前一小时,持有效证件(报名人是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带公章)、竞买保证金转账凭证及填写好的《竞价须知》(可到拍卖现场领取填写或登****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点击查看.cn/)下载填写)等资料到拍卖现场领取号牌入场。应价号牌必须由竞买人本人使用,不能转借他人,否则其竞买行为所造成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赔偿均由号牌领取人自行承担。竞拍人如未准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每个号牌竞买人进入会场的人数不超过2人,登记身份信息方能入场。

其它

约定

1、综合分考场科目二考场,科目二、三训练车辆及相关设备设施、部分综合楼(具体名列)采取现状整体招租形式,交警大队不再投入资金装修、修缮以及添置设施设备。

2、交警大队要根据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好工作人员,独立负责组织实施驾驶人考试工作。

3、交警大队加强对竞得方科目二、科目三考场运营的业务监管。

4、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及不可抗****点击查看大队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者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对于合同未履行部分,竞得方已经缴纳的有偿使用金,****点击查看大队无息退还(按科目二项目与科目三项目各占50%计算租赁费)。

5、五年期满后,竞得方投资的考试训练专用车辆、装修、设施设备等资产均无****点击查看大队所有。

6、竞得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利用所租赁的场地、车辆、设施设备从事任何违法活动,经营期间合理使用考试场地、车辆及设备设施,维护好考场内所有车辆、设备设施,如有损毁则承担全部恢复或更新费用。经营期满后,要确保系统硬件、设备完好无损,系统软件升级为最新版,****点击查看**厅交警总队、****点击查看支队认可验收。

7、竞得方需根据综合分考场科目二、科目三考场建设规范标准及驾考改革要求,自行添置车辆及完善相关考场、训练场的设施设备,确保考试与训练相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方负责。

8、竞得方添置和车辆****点击查看大队同意,设备设施需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9、竞得方不得插手、干涉综合分考场的考试业务,****点击查看总队、支队要求所制定的考试计划。

10、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车辆及训练车辆严格分开,严禁混用。

11、科目二、科目三场地考前适应性训练时间仅限于非正式考试时间。

12、驾考学员参加考前训练应遵循自愿原则,严禁强迫考生参加考前训练。

13、竞得方应严格按相关规定和标准收取驾考学员考前训练费,严禁随意涨价以及限制驾考学员参与考前训练。

14、综合分考场所有聘****点击查看大队根据驾驶人考试工作需要,规定和要求依照《**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确定数量择优录取,工资、福利待遇均由竞得方负责支付。

15、合同期间综合分考场考试系统、设备更新升级、考试车辆和训练车辆燃油、维修保养等运行、保障工作经费由竞得方承担,考试车、训练车的年度检验和保险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16、考场物业、水电、通讯设备等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17、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费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收取,上缴财政,不属于竞得方收费范围,与竞得方无关。

18、竞得方训练学员必须有计划有组织进行,采取必要的有效安全防范措施,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对驾考考生、学员考试和训练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含经济及法律责任)。

19、竞得方要积极主动协调理顺考务关系。因竞得方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因素造成停考问题,经营权出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经营权出让方有追究竞得方的违约责任,或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力。

20、竞得方经营期间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负债,与经营权出让方无关。

21、竞得方由于自身原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违法经营行为,经营权出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竞得方已经缴纳的经营权有偿使用金款项不予退回。

22、部分办公楼的使用权为出租方和承租方根据考训实际统筹共用。

23、科目三考试路线属于社会公共道路,不属于本次经营权拍卖标的范围,允许社会公共车辆自由通行。

24、以自然人竞拍的(自然人应无犯罪记录且征信良好),在竞得经营权后,应依法注册相应资质的企业,以企业的名义与经营权出让方签订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

25、公告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以经营权有偿使用合同为准。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三、拍卖信息

拍卖时间及地点

2024 年 11 月 29日 15 点 00 分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点击查看中心3楼第 六 开标室即 369 室)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交易方式

现场拍卖

发布媒体名称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http://czggzy.****点击查看.cn/)

四、收费说明

1、竞得人需在竞得标的当日签订《成交确定书》,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将本次拍卖成交价尾款一次****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2、本次拍卖佣金按6.8万元收取,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由竞得人承担。

4、除上述费用外,本次拍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五、组织方、监督方与市场服务方

组织方

委托人名称:****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181****点击查看8366(唐) 139****点击查看8722(何)

本次拍卖标的的委托人(权属人),按规定依法处置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拍卖公司名称:湖****点击查看公司 联系电话:153****点击查看5429

受委托人委托,负责本次拍卖业务的咨询、拍卖会的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拍卖活动的主体责任。

监督方

****点击查看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 联系电话:0735-****点击查看019

负责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市场

服务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负责提供交易场地和系统、保证金管理、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咨询电话:0735-****点击查看157(技术支持)

0735-****点击查看232(交易见证)

0735-****点击查看518(保证金管理)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2:00 14:00-17:00(冬季)
9:00-12:00 14:30-17:30(夏季)

六、咨询和争议处理

如对本次拍卖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拍卖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也可向市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湖****点击查看公司

2024 年 11 月 22 日

文档附件:
****点击查看支队机动车驾驶人**综合分考场场地及设备设施经营权(五年期)拍卖(****点击查看)相关附件.zip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