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5日10时00分,****点击查看组成5****点击查看小组,****点击查看纪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点击查看医院3家医院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按照本项目评审规则,****点击查看医院为****点击查看工作人员健康体检项目的供应商。
通告期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通告内容有异议者,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协调处置。
联系人:李顺华
联系方式:027-****点击查看5956
地址:**市**区**兵路111号
****点击查看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