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要求
1、派驻前:服务公司需对人员****点击查看学校管理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冲突化解技巧),培训时长≥20 小时。
2、在岗期:每季度组织 1次心理干预、防暴器械操作复训、应急处理方法培训,每学期不得少于 1次校园防暴演练。
(二)考核机制
1、学校日常监督:按月抽查监控录像、执勤记录,发现违规扣减服务费(如擅离岗位扣100元/次,未按时巡逻扣200元/次,报警响应超时扣300元/次)。
2、年度综合评分:满分 100 分,安全事故率超 3次/年扣10 分,学生投诉率超 5% 扣5 分,校方满意度低于 70 分视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三)其他
1、若中标人每月工作考核合计3次达不到用户需求标准的,且不及时整改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
2、中标人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3、中标人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与采购人无关。
4、服务的组织机构必须完整,组织机构总人数必须足以满足采购人需求。
5、投标人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采购人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权利。
6、采购人和中标人要根据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的内容拟定合同附件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