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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点击查看中专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有关****点击查看中专学校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和人数
(一)招聘对象条件:
1、****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学院等九所高校2012-2014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学士学位。
2、**高校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招聘对象:
(1****点击查看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
(2)在校期间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部门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计划招聘19名,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毕业生到指定的高校现场报名,提交报名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件材料(见附件4)。其中:****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报名,****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大学报名,其他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点击查看大学报名。
2、资格审核:根据应聘毕业生的报名材料,审核毕业生报考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素质、学业成绩、在校表现及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综合方面情况,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3、面试考核:面试主要测试应聘毕业生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主要采取回答专家提问、当场教学等形式。
4、确定协议签订人选:根据毕业生面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就业协议签订人选。
5、签订就业协议:协议签订人****点击查看中专学校、****点击查看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点击查看教育局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6、体检:签订协议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并到我局报到后,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按照《**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点击查看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结论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就业协议。
7、公示:拟聘用毕业生在我局政务公开栏、门户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8、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我局向**市公务员局、**市编办报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其它事项规定
1、聘用****点击查看中专学校编内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点击查看学校公立教师同等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点击查看学校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同样按所聘****点击查看中专学校公立教师同等待遇。但是,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不予确认专业技术初级职务资格;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聘****点击查看中专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六年(含见习期1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
4、**省外生源****点击查看中专学校工作后,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贴费3万元(硕士研究生安家补贴费6万元),分期支付,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各支付2万元)。给予所有聘用毕业生来**市报到差旅费报销,每年给予一次回乡往返差旅费报销。
5、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我局作出解释。(联系人:黄魁136****点击查看7088,邹文彬139****点击查看9898,0591-****点击查看3771、****点击查看6296)。
附件:
1、2014****点击查看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和人数计划表
2、招聘工作日程安排及联系方式
3、****点击查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4、应聘毕业生报名提交材料
5、就业协议书
****点击查看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