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需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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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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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高新区人力资源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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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2.预算控制价:30万元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采购专业的运维服务,确保平台稳定运行,提升数据质量,优化用户体验,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保障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基础管理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安全性,对出现的故障及时响应与修复,包含云服务

支撑、上报市信用平台的数据确认、基础数据上报、数据调取上传过程的维护,数据上传错误问题的处理等平台运维、升级服务;

2、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

3、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

【泰财采[2022]10号】、《****点击查看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执行;

4、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或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需满足的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6、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按采购人要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4年12月04日起,至 2024年12月0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4年12月09日11:00点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 **省**市长城路616号

联 系 人:辛主任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558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社区12号楼104室

联 系 人:郭经理

联系方式:0538-****点击查看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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