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及日常用药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及日常用药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5-06-03
呼和****医院
联系人联系人1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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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3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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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及日常用药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医疗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点击查看 **自治区**市**区大南街12号 综合评分法 820,500.00元 73.83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医疗服务):

服务类(****点击查看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C****点击查看0000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医疗服务 1.对被送押(送拘)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填写《入所健康检查表》,对被送押(送拘)的人员是否符合收押(收拘)条件提出意见,提交收押民警或监所值班领导。 2.每日上、下午,医生应当至少各巡诊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 3.对需要服药的在押人员,应当由医护人员按次给药,并当场监督服用。 4.在押(拘)人员突发急病或者接到在押(拘)人员突发急病报告后,医护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诊断、救治。 5.****点击查看医院救治的,应当配****点击查看医院救治。 6.根据监所的需要,在押人员每羁押超过6个月后,医护人员应当配合监所按照入所健康检查的标准对其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7.逐人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详细记载其病史、每次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 8.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点击查看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及时将疫情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9.搞好监(拘)区环境卫生,对监(拘)区、监(拘)室、办公区、伙房、厕所等区域每**少消毒一次,在换季或者病疫流行期间应当增加消毒次数 采购服务要求 3年 采购服务标准 820,5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韩*、马**、董*(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医疗服务): 4.923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昭君路呼清公路3.5公里处

联系方式:0417-****点击查看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点击查看社区****点击查看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151****点击查看1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151****点击查看1216

****点击查看

2025年06月03日


附件(1)
在押人员医疗服务及日常用药供应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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