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邵县卫生健康局机关二级机构选调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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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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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的通知》(新党办发〔2017〕8号)、参照《**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点击查看机关工作需要,****点击查看机关二级****点击查看卫生院院长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任院长5年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1969年12月31日后出生。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①涉嫌违纪****点击查看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②受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③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

⑥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持本人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24年12月30日—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点击查看卫生健康局人事政工股报名。卫健局按照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是否具有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彻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必须达到1:2及以上的比例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时,取消选调计划数。(报名表见附件)

2.选调办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符合选调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重点考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选调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公示。选调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试用期不合格退回原工作单位。所选调人员按照选调单位的岗位设置确定聘用岗位,若对应岗位职数无空缺,则高职(级)低聘。

三、纪律要求

1.选调对象必须符合流动调配相关规定。

2.此次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平、公正。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点击查看、****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附件:2024年****点击查看机关二级机构选调事业人员申请报名表

****点击查看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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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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