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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两院区医辅人员社会化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6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内容:****点击查看两院区的医辅工作,需医辅人员约200名,具体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合同生效后三年(每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3、项目地点:****点击查看景华、开元院区;
4、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包;
5、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豫政采(2)****点击查看0538-1 | ****点击查看两院区医辅人员社会化采购项目 | ****点击查看 | **市**新区开元大道256号1905室 | ****点击查看1720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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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包海杨(组长)、秦永辉、党书欣、冉淑霞、谭建、郭强(采购人代表)、武航(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由中标人支付,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的50%收取。
收费金额:60939.65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点击查看网》及《****点击查看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给定的“质疑函范本”,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连同质疑函原件(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起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他人办理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邮寄件、传真件、电子邮件及电话均不予受理。逾期或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2.中标单位最终得分:87.57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景华路24号
联系人:何老师
电 话:0379-****点击查看3445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经三路26号思达数码大厦9层
联系人:郭小艳
联系电话:0379-****点击查看3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艳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3666